一直被問到何時結婚的我,
終於要結束「只聞樓梯響」的階段了...

上週六(11/10)明修父母從台南上來,和我爸媽討論婚事。
我們算是很幸運的,父母都搞不太懂傳統禮俗,
也都嫌古禮麻煩,算是相談甚歡吧~~哈!
大家很快的敲定了婚禮的進行方式:先公證,再宴客。
宴客先在台南舉辦一場,然後再回台北辦,結、訂婚一起。


不過那天看新聞才知道,現在有更簡便的方式了...
明年結婚將採取「登記制」,為的是免去以前「儀式婚」的缺點:
有辦儀式但未登記,產生重婚、騙婚等情事,
今年5月23日通過、一年後施行。
也就是說,我們本來就打算五月之後結婚,
那就連公證的一千元也可以省下來了~~
先去登記,之後宴客就OK啦!
不過這樣好像又太簡單了,一點也不慎重@@"...!
人家小倆口可都是第一次結婚ㄋㄟ...
還是去公證好了!(←← 三心二意的最佳示範)


由於沒結過婚...咳...所以還有很多搞不清楚的地方...^^"
目前預估進度如下:


1. 先算好日子(11月底前)
2. 訂飯店餐廳(11月底前,事前還得去看一下場地、環境)
3. 開始減肥(持續到結婚前)←這是最浩大的工程 @_@"
4. 搬新家(1月,媽媽在劍潭買的小套房,約10坪、含公設約15坪)
5. 挑喜餅、找婚企協助婚卡、禮物、會場佈置等細節(2-3月)
6. 拍婚紗、確定伴郎伴娘(4月)
7. 公證結婚、登記、宴客(5-6月)
8. 渡蜜月(8月初),如果學校申請順利,我就直接留在英國了:D


中間還有很多拉雜的細節,
幸好現在網站資訊很多...但也琳瑯滿目到不知從何選擇
看倌們若有什麼好經驗的歡迎分享!


對了,我缺伴郎阿~~至少需要兩位>"<

還有那個要當我伴娘的嘟嘟,不可以比我漂亮,聽到沒~~(←←鴨霸ㄉ姊姊)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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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osekiss022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